1.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人事和管理等行政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提出具体改革措施。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保障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负责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要求。
4.负责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
5.负责统筹学院学科建设,组织拟定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和专业建设项目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6.负责组织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学院教师的培养和管理;负责学院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统筹学院各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工作。
7.负责学院教职工岗位设置与聘任、人事变动、岗位变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及有关评优、奖惩工作;配合学院党委完成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学生的培养、教育、管理、招生就业、学位授予等工作。
9.主持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管理、课程资源建设等。
10.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及经费预算及签批工作,对日常经费的支出使用进行管理。
11.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学院党委做好稳定、保密等工作。
12.接受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