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要求
学分授予依据课程学习、教学实践、专业实践(临床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科研实践6个部分,赋予学分。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课程学习需达到26学分。此外,教学实践1学分,专业实践10学分(研究方向护理实践病例4学分,中医护理实践病例2学分,ICU护理实践病例1学分,急诊护理实践病例1学分,其他专科护理实践病例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科研实践(必须含学术成果)1学分,累计不低于40学分。
课程学习 |
教学实践 |
专业实践 |
社会实践 |
学术活动 |
科研实践 (含学术成果) |
26 |
1 |
10 |
1 |
1 |
1 |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非学位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