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经 学校校长办公会2018年第10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科研奖励制 度,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构 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和评价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4 号)和《教育部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 见》 (教技〔2013〕3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业绩奖励按年度核发,每年年初核发 上一年度的科研业绩奖励, 所需经费由学校专门设立的 科研奖励基金支出,并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对象以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或长春 中医药大学各二级法人单位为第一 申报单位或第一署名 单位完成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各类科研成果,第一完成 人为我校教职员工,包括学校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 员、退休教师,以及与学校签有书面协议且有关项目、 成果等明确由学校承担完成的校聘兼职人员和柔性引进 人才。
第四条奖励范围包括国家级科研计划立项; 国家 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社会科学成果奖励;专利奖 励、标准奖励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奖励;检索论文奖 励;学术著作奖励;优秀科技人才、团队和管理团队奖 励等。
第五条本校人员的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在学校科研 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和确认,未经登记和确认的科 研成果, 一律不予发放科研业绩奖励。
第六条以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或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各二 级法人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由排名在 最前面的我校完成人主持分配奖励;排名在最前面的完 成人如是在读学生,且其内容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 的,业绩奖励由指导教师主持分配;如果论文作者通讯 作者和第一作者均为本校教师,则由通讯作者主持分 配;如无明确的通讯作者,则由第一作者统一分配;如 有共同通讯作者,原则上由排名居后者主持分配。
第七条新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其科研成果以正式 调入时间为准计发奖励。
第二章 奖励工作程序和管理
第八条工作程序。参考2012年奖励办法:
(一)科技处发布申报奖励通知。
(二)各学院(部、中心)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
料进行核实,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
(三)科技处审核统计申报材料是否为我校科研管 理系统内已登记、确认的内容,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并公 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人事处对奖励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发布奖励文件,颁发奖金。 第九条奖励的管理
(一)对于未明确界定级别和档次的科研成果,如
在评估、核算中有争议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二)凡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资助且学校已给予 资助经费的项目,不再奖励。有配套经费同时又有奖金 的项目,择其一就高发放。
(三)科研业绩应与本人从事的学科专业相关相 近,同类别同一项目、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时,按最 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奖励发放后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 果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者,3年内不得申报 任何纵向科研项目及各级科研奖励,学校将撤销相关奖 项、追回已发奖金。
(五)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科研业绩奖励评定工作, 因特殊情况漏报的,可在次年申请补报,超过两年(以 成果公布之日起为准)未申请补报的,学校不再受理。
第三章 奖励实施范围和标准
第十条重大科研项目奖
是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课题组实施的奖励。包 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 专项等国家级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 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 大课题攻关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同级别同类型课
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 划同级别同类型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资金资助项目、科研基地平台基础建设经费项目(含实 验室、工程中心等)。
奖励标准:5万元/项+到账经费总额×2%。
第十一条科学技术奖
(一)自然科学类科学技术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项。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 术进步奖,特等奖150万元/项; 一等奖按奖励金额的 500%予以奖励;二等奖按奖励金额的300%予以奖励。
3.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按奖励金额的200%予以奖 励,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按奖励金额的100%予以奖励, 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按奖励金额的50%予以奖励。
4.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中西医结 合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吉林省自然科学成果一等奖按 奖励金额的100%予以奖励。
5.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 的奖励标准: 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 元。
(二)社会科学类成果奖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奖按奖励金额的500%予以 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吉林省科技进步奖标准。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 科学类)的奖励标准: 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 等奖1万元。
3.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标准: 一等奖5 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第十二条专利成果奖
(一)中国专利金奖每项奖励5万元;中国专利优 秀奖每项奖励2万元。
(二)授权国际发明专利奖励1万元/项。
(三)授权国家发明专利0.5万元/项。
(四)软件著作权奖励0.3万元/项。
专利必须是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以授权公告日为 准;专利权人必须专属为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或长春中医药 大学二级法人单位。
第十三条主持制定的标准作为国际、国家、行业 或地方标准发布的:国际颁布标准5万/个,国家颁布标 准3万元/个,行业颁布标准2万元/个,地方颁布标准1 万元/个。
第十四条检索论文奖励
对被SCI/EI/SSCI/CSSCI/CSCD 等检索的学术论文 (不含专刊、增刊)给予奖励,由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按照作者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分配方案。同一期刊发表 的多篇文章只认定一篇,认定时须提供论文检索证明。 论文必须全文发表,只有部分论文被收录的刊物不在奖 励范围。
1.在 《CELL》、 《NATURE》 和 《SCIENCE》 上发表
的学术论文,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50万元/篇;我校 为第二署名单位的20万元/篇;第三及以后署名单位的5 万元/篇。
2.被SCI/SSCI 收录的期刊论文,影响因子0.5-1分 每篇奖励金额0.5万元;影响因子1分(含1分)-3分每 篇奖励金额为影响因子×1万元;影响因子3分(含3 分)-5分每篇奖励金额为影响因子×1.5万元;影响因 子5分(含5分)以上每篇奖励金额为影响因子×2万 元。 (影响因子以执行年度所能获得的检索证明为准)
3.E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
4.ISTP(ISR) 每篇奖励0.1万元。
5.在CSSCI来源期刊收录发表的论文0.1万元/篇。 来源期刊目录以CSSCI最新发布为准。
6.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0.05万元/篇。来源 期刊目录以CSCD最新发布为准。
7.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 1万元。
8.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 料中心编辑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期刊论文, 每篇奖励0.5万元。
9.政策建议及研究咨询报告(需提供采纳部门的有 效文件证明)被国家部委采纳的奖励2万元;被省级采 纳的奖励1万元。
第十五条学术著作奖励
(一)是对出版著作的作者给予奖励,由第一作者 按照作者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分配方案。出版的学术著 作必须要有ISBN和CIP编号。
(二)国家级优秀出版物奖的学术著作的第一主编 奖励3万元,副主编奖励1万元;省级优秀出版物奖的学 术著作的第一主编奖励1万元,副主编奖励0.5万元。
(三)学术著作奖励等级评定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 审定。
第十六条优秀科技人才、团队和管理团队奖励
1.国家级优秀科技人才、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分别奖 励5万元和10万元;省部级优秀科技人才、优秀科技创 新团队各奖励2万元。
2.国家级学会下属专业各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 员(或秘书长)每届每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科研 发展基金专项资助(仅用于科技活动直接经费支出)。 同一人兼任多个学会职务,按最高级别职务资助。
3.国家级科技管理优秀组织团队奖励5万元,获得 省部级(含学会)科技管理优秀组织团队奖励2万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科研业绩奖励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 31日取得的成果,当年取得的成果放在下一年度奖励。
第十八条科研业绩奖励个人所得税款按照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工作,不作为 评定职称的依据。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将适时调整 本办法。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科技处负责解释,未涉及事 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长春 中医药大学科技重点工作奖励支持办法》 (长中校发 〔2012〕2号)同时废止。